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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通市]启东:他们的名字永远镌刻在纪念墙上

发表时间:2023年04月06日来源:启东市红十字会

让生命发出最后一束光

与春天一起温暖你我

有这样一群人

他们在去世后,志愿捐献遗体

用于医学研究

捐献角膜器官

让患者重见光明、重获新生

      庄严肃穆的纪念园里摆满一束束洁白的菊花、花岗岩纪念墙上镌刻着一行行闪光的名字……4月3日下午,南通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在生态故园落成,以“生命•遇见”为主题的缅怀礼赞活动如期举行。启东红会工作人员组织捐献者家属一起前往,共同追思捐献者的高尚情怀,表达对他们的深切怀念。

感恩生命最后的馈赠

人生总有终点,对于普通人而言,坦然接受死亡已属不易,而在身后捐献遗体(器官)更是难能可贵,彰显了大爱情怀。截止目前,我市已有8例成功捐献的故事。

家住幸福二村的张洲是2019年我市第3例成功遗体捐献者沈丕芳的儿子,在活动现场,他久久凝视着纪念墙上母亲的名字、眼角泛起泪花,忆及当年的情景,依然历历在目,“我们的想法很朴实,就是想在人生的最后再做一件好事,做有意义的事。当年我母亲这样想,我们尊重她的意愿,我们也这样想。”张洲说。正是在沈丕芳老人的影响下,张洲夫妇及其他2位亲属也先后到红十字会登记认捐,一家人的感人心愿传为美谈。

高敏是2020年成功捐献者俞汉斌的女儿,父亲捐献的眼角膜让2名患者重获光明,这让高敏在悲痛之余感到安慰。“父亲生前常说人死如灯灭,遗体能为医学事业做点贡献,何乐而不为呢。父亲最后的奉献,让我更加理解了生命的意义。”高敏感动地说。

致敬每一个捐献志愿者

为扩大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度与认可度、为志愿捐献者搭建平台,自从2011年遗体(器官)捐献工作启动以来,市红十字会通过每年的“3·5学雷锋日”“5·8世界红十字日”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广泛宣传,并在红十字医院、博爱家园放置“三献”宣传折页、展板和登记二维码等,呼吁更多人关注并参与“三献”,同时做好各项捐献服务。

截至目前,共有4650人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志愿申请身故后无偿捐献。在登记人群中,通过网上系统登记的80后,90后约占登记总人数的60左右,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今年轻一代不羁世俗,移风易俗的新理念。

今年初,95后小伙小刘,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平台登记成为一名志愿者,当过消防员的他曾长期参与灭火救灾,见证了太多的生离死别,他说:“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我希望燃尽自己的价值,让我的眼角膜再替我看看这个世界,让我的器官帮助别人继续活着,我很乐意。”

对死的态度是对生的态度的延续。而集结这种力量的,不仅仅是观念的更新,更是世俗和亲情的超越。生命以爱的形式在延续,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希望每个人都能理解、支持和尊敬遗体、器官捐献,使之成为文明社会的一种常态,让爱心在奉献中延续,让生命之光生生不息。

生命永续

什么是遗体器官捐献?

遗体捐献,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,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,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存在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,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。

遗体捐献过程

从捐献者去世到真正为医学解剖所用,需要两年左右时间。医学院接收大体老师后需先进行皮肤净化和防腐处理,再浸泡于防腐液中,经过制作后才能为学生所用。结束使命后,大体老师的部分器官会被做成瓶装标本,供学生后续使用,其余部分会送到殡仪馆火化处理,骨灰集中树葬或水葬。

遗体捐献原则

1.基本原则

自愿、无偿

2.属地管辖原则

由各地红十字会具体开展此项工作,各地捐献的遗体只能捐献给当地的遗体接受站使用,不得跨地区接受。如有特殊情况,须向省红十字会申请。目前,我市遗体接受站仅南通大学医学院。

3.同意原则

遗体捐献登记须征得直系亲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的书面同意和支持。

登记方式

1.微信登记

关注公众号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,点击“志愿登记”进行登记。

2.网站登记

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(www.codac.org.cn)。

3.现场登记

启东市红十字会(公共卫生中心708办公室)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进行书面登记


[南通市]启东:他们的名字永远镌刻在纪念墙上

2023-04-06    来源:启东市红十字会

让生命发出最后一束光

与春天一起温暖你我

有这样一群人

他们在去世后,志愿捐献遗体

用于医学研究

捐献角膜器官

让患者重见光明、重获新生

      庄严肃穆的纪念园里摆满一束束洁白的菊花、花岗岩纪念墙上镌刻着一行行闪光的名字……4月3日下午,南通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在生态故园落成,以“生命•遇见”为主题的缅怀礼赞活动如期举行。启东红会工作人员组织捐献者家属一起前往,共同追思捐献者的高尚情怀,表达对他们的深切怀念。

感恩生命最后的馈赠

人生总有终点,对于普通人而言,坦然接受死亡已属不易,而在身后捐献遗体(器官)更是难能可贵,彰显了大爱情怀。截止目前,我市已有8例成功捐献的故事。

家住幸福二村的张洲是2019年我市第3例成功遗体捐献者沈丕芳的儿子,在活动现场,他久久凝视着纪念墙上母亲的名字、眼角泛起泪花,忆及当年的情景,依然历历在目,“我们的想法很朴实,就是想在人生的最后再做一件好事,做有意义的事。当年我母亲这样想,我们尊重她的意愿,我们也这样想。”张洲说。正是在沈丕芳老人的影响下,张洲夫妇及其他2位亲属也先后到红十字会登记认捐,一家人的感人心愿传为美谈。

高敏是2020年成功捐献者俞汉斌的女儿,父亲捐献的眼角膜让2名患者重获光明,这让高敏在悲痛之余感到安慰。“父亲生前常说人死如灯灭,遗体能为医学事业做点贡献,何乐而不为呢。父亲最后的奉献,让我更加理解了生命的意义。”高敏感动地说。

致敬每一个捐献志愿者

为扩大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度与认可度、为志愿捐献者搭建平台,自从2011年遗体(器官)捐献工作启动以来,市红十字会通过每年的“3·5学雷锋日”“5·8世界红十字日”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广泛宣传,并在红十字医院、博爱家园放置“三献”宣传折页、展板和登记二维码等,呼吁更多人关注并参与“三献”,同时做好各项捐献服务。

截至目前,共有4650人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志愿申请身故后无偿捐献。在登记人群中,通过网上系统登记的80后,90后约占登记总人数的60左右,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今年轻一代不羁世俗,移风易俗的新理念。

今年初,95后小伙小刘,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平台登记成为一名志愿者,当过消防员的他曾长期参与灭火救灾,见证了太多的生离死别,他说:“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我希望燃尽自己的价值,让我的眼角膜再替我看看这个世界,让我的器官帮助别人继续活着,我很乐意。”

对死的态度是对生的态度的延续。而集结这种力量的,不仅仅是观念的更新,更是世俗和亲情的超越。生命以爱的形式在延续,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希望每个人都能理解、支持和尊敬遗体、器官捐献,使之成为文明社会的一种常态,让爱心在奉献中延续,让生命之光生生不息。

生命永续

什么是遗体器官捐献?

遗体捐献,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,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,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存在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,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。

遗体捐献过程

从捐献者去世到真正为医学解剖所用,需要两年左右时间。医学院接收大体老师后需先进行皮肤净化和防腐处理,再浸泡于防腐液中,经过制作后才能为学生所用。结束使命后,大体老师的部分器官会被做成瓶装标本,供学生后续使用,其余部分会送到殡仪馆火化处理,骨灰集中树葬或水葬。

遗体捐献原则

1.基本原则

自愿、无偿

2.属地管辖原则

由各地红十字会具体开展此项工作,各地捐献的遗体只能捐献给当地的遗体接受站使用,不得跨地区接受。如有特殊情况,须向省红十字会申请。目前,我市遗体接受站仅南通大学医学院。

3.同意原则

遗体捐献登记须征得直系亲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的书面同意和支持。

登记方式

1.微信登记

关注公众号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,点击“志愿登记”进行登记。

2.网站登记

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(www.codac.org.cn)。

3.现场登记

启东市红十字会(公共卫生中心708办公室)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进行书面登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