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镇江市]相隔五年,老夫妇相继实现生前遗愿
发表时间:2023年07月24日来源:丹阳市红十字会
这个夏天,有位老人用她的选择告诉我们,生命的价值,或许不仅仅止步于心跳停止那一刻。
19日下午2点左右,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。江苏省丹阳市陵口镇胡良村73岁的储二兰因病去世,按照老人遗愿,江苏大学的专车接走了老人遗体,用于医学研究。随后,储二兰的女儿胡梅琴在其女婿的陪同下,冒着大雨匆匆赶往市红十字会,为母亲办理遗体自愿捐献相关手续。
“这几天,我一直在跟红十字会咨询遗体捐献事宜,只是没想到母亲走得这么快。”胡梅琴一边流泪一边告诉记者,捐献遗体是母亲生前遗愿,作为女儿,虽然内心很悲痛,但她还是选择尊重母亲,将其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。
据了解,胡梅琴的父亲于2018年8月去世,也将遗体捐献给了医学研究事业。“记得父亲去世前跟我说,他已经办理了遗体捐献手续,我当时无法理解也难以接受。”胡梅琴说,看到她无法理解,父亲却显得很平静,又很执拗,“父亲当时对我说:‘不要被老思想困住,我去江苏大学看过,学校需要有人捐献遗体搞教学、做研究。我这样做,是希望做最后一点贡献,你不要在乎其他人说的难听话。’”在父亲的坚持下,胡梅琴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。
填写资料、核对信息、签字确认……在市红十字会,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,胡梅琴终于为母亲办好了遗体捐献手续。“不管怎么说,父亲和母亲选择以这种方式走最后一步,我为他们感到骄傲。”胡梅琴说,如今终于办好了各项手续,她心里也踏实了很多,“总算是圆了二老的心愿。”
遗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、服务医学发展、弘扬人间大爱、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,是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红十字精神的集中体现。然而,受传统观念的束缚,遗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还未被社会层面普遍接受。近几年,丹阳市共有4300多人进行器官遗体捐献登记,累计实现捐献22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