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淮安市]学法于心 守法于行 用法于事
发表时间:2024年04月02日来源:涟水县南门小学
为了普及法律、法规知识,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特别是广大学生自我防范能力,有效防止校园欺凌现象发生。2024年3月29日下午,涟水县红十字会示范学校南门小学举行法治宣传讲座,邀请县检察院法官为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,全校二百余名师生聆听讲座。
下午3点,涟水县南门小学法治教育副校长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倩主任首先向同学们简述了有关法律、法规知识,她说,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,是保护人身权益的最后防线,广大师生一定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。
关于遇到欺凌如何应对,她指出,一旦受到欺凌,当事学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,首先要尽快远离施暴现场,然后及时向老师、家长、警察寻求帮助。受到不法伤害时,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张检察官的讲座收到师生的热烈欢迎,活动现场,同学们就近期发生的几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和张检察官进行现场交流。
本次普法教育活动,增强了全校师生法治意识,提高了南小师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,对于南门小学有效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教育意义。